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清水县作为甘肃省9个试点县区之一,在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审慎稳妥推进、守住底线红线、节约集约用地、同地同权同责”的原则,结合清水县实际,研究出台了《清水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清水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试点任务,强化规划引领,科学规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共组织完成清水县红堡镇蔡湾村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3.79亩。
清水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标志着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也实现了零突破。通过试点,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提供了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对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后续入市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政策宣传,拓宽入市试点地块范围,依法依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