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魏先生持不动产权证书到甘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请工作人员核实证书真伪。经工作人员认真询问,原来魏先生的朋友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想以此证书所记载物权作为抵押,与魏先生发生民间借贷,因难分辨真伪,特持证前来窗口核验。经工作人员仔细检查辨认,该证书所用纸张材质、颜色、防伪图案、宗地图、印章等都与原证存在明显差异,遂认定该不动产权证书是伪造证书,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该假证予以收缴。
自然资源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监制,在文字、底纹、水印等多方面均采用高科技防伪技术,任何伪造证书的不法行为,一经发现,自然资源部门将当场收缴,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防止不动产信息外泄,给不法分子仿制假证提供便利。在办理不动产交易、出租和民间借贷抵押登记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假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财产损失。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不动产登记风险防控意识,提高权利证书真伪鉴别能力,认真把好工作中的每一个关口,以防不法人员有可乘之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