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我市秦安县等5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与6月4日获市政府批复。
批复指出,《规划》是各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批复要求,要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用水总量等不能突破上级下达任务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约束目标。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对接融入全市“四区三带、一核多心”的区域发展格局。要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加强城市治理,提升城市品质。要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加强地域风貌管控,彰显城乡风貌特色。要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做好重大区域交通设施、能源设施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统筹安排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
批复强调,要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