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会
7月20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会议。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永和出席会议并就规划修编规程、规划修编审批及规划调整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积极做好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中期评估和调整完善前期工作。各县区要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待国家和省上重新下达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基本农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后进行规划中期调整完善。
二是要迅速开展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修改和布局调整工作。要在现有控制性约束指标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规划局部修改和布局调整,其中基本农田布局和禁止建设区布局不变,中心城区规模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30%。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于8月底前完成规划调整工作。
三是要认真开展岷县漳县地震后恢复重建土地规划的调整工作。各县区要将省政府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地震灾后避险、异地重建等工程,以充分满足地震后恢复重建项目需要。涉及基本农田的项目还须符合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会上,各县区参会人员还就有关调整修编规划中遇到的政策和规划数据库技术操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明晰了规划调整修编思路和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