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全市各级各类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金祥主持会议并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储量科、各县区国土资源局、驻市地勘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退出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自各级各类保护区矿权调查摸底及退出工作开展以来,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两次下发紧急通知,各县区全面停止了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的勘查与开采活动。先后三次对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的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县区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摸清了保护区内的矿权设置情况,但各县区的退出任务完成不均衡,全市矿权退出工作进度缓慢。截至目前,全市以注销式和扣除式退出保护区的矿业权有17个,其中探矿权14个,采矿权3个,占应退出任务的31%。

会议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深刻领会《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增强加快推进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暨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巩固各类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问题台账”,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辖区内各类保护区矿业权摸底调查工作主动开展细致核实, 按照“共性问题统一尺度、个性问题一矿一策”的思路,制定县区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细化每个矿业权的退出方式、退出时限等,做到分类实施、有序退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