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复工开工会议精神,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领域工程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关系,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引导项目施工单位和矿山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区自然资源局要把工程建设工地和矿山生产加工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和矿山企业做好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工前购置必要的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设施设备;督促企业成立施工场地疫情防控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到人;督促施工单位和矿山企业始终把戴口罩、测体温、出入登记、场地消毒、错峰用餐、分散居住等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帮助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各县区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 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重大项目复工开工,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续建新建工程进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复工开工建设方案,针对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剩余工程量详细落实工程措施,提前协调联系工程建设的各类事项,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尤其是生产砂石料、砖瓦等建筑材料的矿山企业要提前开工,及时保障各类建设工程的需求。
三是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春暖花开、岩土解冻,诱发冻融型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剧,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冻融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冻融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查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情况,指导群测群防员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复工,帮助协调工程需要的砂石、石料、商砼、钢材等原材料供应;协调吸纳当地务工人员就地务工,引导务工人员在家门口务工就业、创收增收,实现就近就地输转;扎实开展务工人员岗前培训,靠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尽早完成治理措施,消除灾害隐患,充分发挥治理工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