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分解全省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4月28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矿产资源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魏雪主持,各县局、各分局分管领导,矿管股(所)长,市局矿业权管理科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分析了目前矿产资源方面重点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清退及基金账户设立、环保督查整改销号、绿色矿山建设、砂石料矿权设置及管理、县区级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矿山储量统计数据库建设、市县颁证采矿权登记系统更新等七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推进及落实的主要措施、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要求日趋规范严格,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各县区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细致做好县区级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要摸清资源底数,科学研判资源需求,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划。二是全面加强和规范砂石资源开发管理,按照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有序开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砂石资源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中化、生态化步伐,促进砂石资源开发合理布局、科学设置、规模生产、绿色开发。三是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0年底,各县区要确保建成至少2至3家省级绿色矿山,全市建成至少2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四是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不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