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我市召开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听取近阶段全市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重点任务,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贾义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成果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在思想上再重视、责任上再靠实、措施上再细化、作风上再转变、行动上再加快,不等不拖,敢于破题,确保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化解。
会议要求,要吃透“国家利益不受损、人民群众无过错”的政策要求,紧紧围绕涉及土地、规划、税费、竣工验收、涉诉涉抵(押)、开发建设主体失信失责等“登记难”问题,准确把握化解政策,厘清责任主体,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做到应办尽办。要按照“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职责、定时限”的要求,一小区一方案一专班,精准掌握每个项目、每个小区、每栋楼宇情况,紧盯关键症结,查明具体原因,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提高化解工作效能,做到底数清、措施实、销号快。要举一反三,注重源头治理,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既立足当前做好化解工作、又着眼长远抓好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杜绝新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