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天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依法治市委发〔2022〕4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规定动作,扎实安排部署,定期开展学习,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局党组迅速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反复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局属各支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潮,坚持学原谅悟原理,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学思践悟。同时把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一体学、系统学、贯通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制度。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制定《中共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8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印发《天水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强化措施,确保年度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局制定印发了《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逐项列出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目录清单、程序规定,明确了决策事项管理和公布、执行和调整的一系列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科学有效地防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风险。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天水子站展示政务服务事项 83项(包括28项不动产统一登记事项),全部开通网办。进驻市政府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1项。以数字政府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指标,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2022年8月份全面实现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类证书电子证照,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五是坚持依法办事、高效服务。落实“一窗办理、并行办理”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大厅窗口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48件,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质效。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和并联审批工作,在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29件,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六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省、市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求,梳理出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采矿权注销登记等2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编制了工作规程,明确了办理步骤和流程,在政务服务网上修改了办事指南,制作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在政务大厅窗口设立了工作规程、证明事项目录和告知承诺书范本桌牌,并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予以公示,方便办事人索取或者网上下载,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慢、多头跑问题,真正把“减证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成立了市自然资源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全面推行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2022年1至11月依法审核了44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2件。2022年1月至11月,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信息186条,公示2021年和2022年行政确认事项信息31条。
二是完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我局始终坚持把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作为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常态化、程序化,不断完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为此我局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乐于奉献、善做群众工作的要求,聘请了1名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咨询、办案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提供了优质、高效、准确的法律服务。
三是开展服务型执法、强化普法服务。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巡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等传达到执法相对人与服务对象。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执行,促进了执法相对人与服务对象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执法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了服务对象的尊法守法观念,规范了企业行为,保障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落实,将自然资源的普法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大力宣传行政柔性执法的优势特点、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结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和“同事不同罚”等问题发生。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注重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合规,实现行政管理效果最大化。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转变执法方式,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贯穿于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和行政管理工作各方面,对符合“从轻”“减轻”“免罚”情形的,通过单独或者综合运用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告知等方式,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两轻一免”清单》,制定柔性执法文书,开展智能动态巡查,加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全力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将行政柔性执法纳入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平台,逐步推进柔性执法在线登记、立案、办理以及信息共享、数据分析等工作,切实提高执法监管实效。建立容错纠错、守信激励、建议引导三项机制,对不能碰安全底线的新领域适当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必要的“过渡期”,因突发因素、非主观故意造成的过错行为,在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上不影响信用,对事项简单、影响较小的轻微违法情形,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方式及时纠正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完善卷宗资料。组织市、县自然资源相关执法人员、邀请法律顾问组成执法案卷评查组,采取阅卷、座谈、评议等方式进行了案卷抽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案卷质量,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水平。共评查行政许可案卷220宗,行政处罚案卷114宗。其中:行政许可案卷优秀的59宗,合格的161宗;行政处罚案卷优秀的30宗,合格的84宗,无不合格案卷。
四、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土地出让公告和结果、采矿权审批结果、矿业权招拍挂和转让公示等信息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公告。认真做好人大政协监督工作,高效完成两案办理,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8件(主办4件、分办4件、协办4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访维稳举报热线,设立了局长信箱,进一步拓宽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了信访渠道,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理信访案件。
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修订了《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核查了“一单、两库”(即,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主体名录库),并在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布。
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由分管领导牵头抓落实,召集局机关政策法规科、地理信息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察管理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部署及操作培训会,分别从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操作以及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认领、录入、复用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培训。对监管事项清单审核后,各科室专人负责录入工作,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添加相关科室人员名称,并分配“录入员”权限账号,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在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布了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问询和举报,均依法依规予以回复和处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四是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以强化学习和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等为主线,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今年以来,累计受理行政应诉3宗(2宗已办结,1宗原告主动撤诉),行政复议3宗(办结1宗,申请人撤销1宗,中止1宗),有效维护了各方合法利益,切实维护了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依法办信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信访”要求,突出涉稳信息预测预警预防,靠实接访下访责任,聚焦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大信访事项办理力度,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坐班制度,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接访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季度至少接访2次,局机关科级干部落实轮流接访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科级干部坐班接访,做到信访群众有人接待、信访事项有人办理。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80余人次,办理自然资源部信访平台交办、省自然资源厅信访督办、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转办、市政府交办、来信来访等事项41件(已办结);受理并回复人民网< 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206条。
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天水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普法对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等。根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为确保我局各项法治宣传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梳理了各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形成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职责,靠实了责任。普法责任清单的制定,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有力推进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协调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研究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推进普法工作高质量推进。年初,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和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与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单位明确了本年度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年底,在集中考核工作时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省、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明确了学习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逐步实现从提高法律意识到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明确了学法对象,重点抓“关键少数”学法,建立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集中学习组成员包括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和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8次;三是明确了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保密法》《环保法》《行政许可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甘肃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若干规定》等;四是明确了学习要求,要求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带头参加学习,确保学习效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通过邀请领导、专家、法律顾问讲课方式,引导干部职工学法;二是利用党员“主题党日”,通过讲党课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三是选派领导干部、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学法;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专题法治讲座集中学法;五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网络在线学法、试卷答题、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六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促进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治水平。
四是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邀请领导、专家、法律顾问授课等方式,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法律法规学习。选派干部参加国家和省市依法行政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常态化开展在线学法、案例警示、普法培训,持续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质能力。编印了《自然资源管理文件汇编》《自然资源执法业务手册》《自然资源法院判案案例分析》三部资料汇编,将其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的工具书,并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学习掌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第一手资料,全力推动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即将到来的“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市民保护自然资源意识。
五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自然资源系统堵点难点,完善各项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亮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目前,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推进。
七、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目标还存在差距,与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方式还比较单一等问题。
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分层次、分阶段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的培训任务,加强相关业务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学习,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好法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按照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举措,压紧靠实法治建设各级责任,夯基础,提能力,建机制,严整改,强保障,持续抓实抓好普法责任制、优化营商环境、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柔性执法等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