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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年度推荐启动

发布时间:2021-02-05 |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 点击数:

  2月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科技人才工程”)年度推荐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明确,科技人才工程推荐主要面向自然资源系统一线科研人员,包括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科研人员,自然资源部有关共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科教融合共建平台聘用的科研人员。推荐工作将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两种方式,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自然资源重大科技问题和实践难题作为首要遴选标准,注重人才选拔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有机结合。

  《通知》规定,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创新能力强,在攻克制约自然资源主要业务进步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取得显著成效;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同等。其中,应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

  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团队研发能力强,坚持在其学科领域持续长期攻关研究,整体创新业绩突出;创建的科技创新平台目标明确,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团队建设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团队老中青结合等。其中,应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研发团队。

  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达到以下条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认可;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应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的一线骨干,特别是在自然资源主责主业中提出改进性方案或取得解决关键问题的小发明、小创造等,得到同行专家或业务司局认可的青年科技人才。

  据悉,2019年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第一、第二、第三梯队人员,共613人(含青年科技人才)。此次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将根据《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措施和科研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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