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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4个市州细颗粒物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发布时间:2021-02-12 | 来源:“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 点击数:

  “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全省14个市州PM2.5(细颗粒物)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1.2%,14个市州PM2.5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2015年时的1个达标城市(嘉峪关市)增加了13个;优良天数比率为93.7%(国家要求90.4%),较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国家要求达到92.1%),无劣Ⅴ类水体;35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极差比例为5.7%(国家要求不高于31.4%);17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要求;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达到“无黑臭”等级;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9.37%、10.29%、9.46%和9.33%,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27.9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今后,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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