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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办主任:农村宅基地改革不是让城里人下乡买房

发布时间:2018-02-06 |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点击数:

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记者 董峻、胡璐)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5日对此表示,这项改革必须守住底线,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并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

韩俊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农村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武汉市的一项调查显示,到2016年底,在全市1902个行政村的73万套农村房屋中,长期空闲的占15.8%。

“大量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任其破败,是很大的浪费,而利用起来就是一笔很大的财富。”韩俊说。

文件提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韩俊解释说,这是借鉴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在总结有关试点县市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

他同时表示,宅基地“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有很大的不同。如,承包地的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而宅基地并不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

据韩俊介绍,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一个“不得”和“两个严”,即: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他同时强调,在城镇化进程中要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权,不能强迫农民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为前提进城落户。

韩俊说,下一步在改革试点中要认真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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