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601260033ED48123 | ||
| 标 题 | 清水转岗代课教师敬请提高待遇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1月26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天水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清水县一名转岗代课老师,教工龄34年,目前月工资1970元。5年没涨,现已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急切期待提高待遇以增强工作信心。 |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月26日,您留言反映“清水转岗代课教师敬请提高待遇”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0年以来,我县根据省定最低工资标准,先后5次为在岗代课人员提高工资标准。2022年1月,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我县代课人员全部转岗到学校安保、后勤服务岗位,工资标准提高到1970元,高于当时我县最低工资标准300元。2025年12月,我省出台《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71号),包括我县在内的全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2080元,新的执行标准分别高于我县两类转岗人员工资每月80元、110元。我局对转岗人员的待遇问题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拟定方案并积极汇报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将予以妥善处理。
清水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8日 |
||
| 处理对象 | 市委书记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1月28日 | ||
发表评论
- --- 区县政府和市直部门 ---
- --- 中央部委 ---
- --- 省级部门 ---
- --- 市州政府 ---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