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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1260033ED48123
标    题 清水转岗代课教师敬请提高待遇
写信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天水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清水县一名转岗代课老师,教工龄34年,目前月工资1970元。5年没涨,现已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急切期待提高待遇以增强工作信心。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1月26日,您留言反映“清水转岗代课教师敬请提高待遇”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10年以来,我县根据省定最低工资标准,先后5次为在岗代课人员提高工资标准。2022年1月,按照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我县代课人员全部转岗到学校安保、后勤服务岗位,工资标准提高到1970元,高于当时我县最低工资标准300元。2025年12月,我省出台《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和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71号),包括我县在内的全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2080元,新的执行标准分别高于我县两类转岗人员工资每月80元、110元。我局对转岗人员的待遇问题高度重视,目前正在拟定方案并积极汇报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将予以妥善处理。 清水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8日
处理对象 市委书记信箱
处理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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