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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923005
标    题 房企违规收费侵吞血汗钱不退逼疯百姓
姓    名 闫**
固定电话 185******75
手    机 185****0175
地    址 天水市*********************
身份证号 6205**********6861
身    份 1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实名投诉保亿亿承(天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保亿风景御园15号楼2单元2602商品房期间违法违规销售收费1万元意向金却拒不退还。我是2024年9月15日给他们交钱的,当时说让我先交钱锁定房源,但是认购书上价格是95万,实际和我说的却是70万,相差非常大,我对此有疑虑,然后当时他们说后面会给我返款,我觉得这个涉嫌违规不透明。并且最主要的是交钱之前没有提前核实我的贷款资格,我当时都说了,我提供不了收入证明,没地方盖章,可是销售顾问却告知可以帮我盖一个假章(有录音为证)后来咨询专业人士才知道这些都是属于国家禁止的违法违规操作,对我个人购房和贷款有非常大的风险,所以这个房子我肯定买不了,并且要求他们全额退款。他们是通过违规手段收的钱,所以必须要退,希望当地的监管单位能认真核实此事,这样无良的开发商为了卖房子不择手段,我必须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对此事投诉曝光维权到底,哪怕付出血的代价!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保亿风景御园违规销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于2024年9月15日认购保亿风景御园项目商品住房一套,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书》缴纳1万元定金。关于商定价格与认购价格不一致的问题,最终成交价格应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为准;个人贷款资质由具体办理贷款的银行负责,若开发企业在申办贷款过程中为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请及时向贷款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关于退还定金的问题,属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范畴,我局已将相关情况下发至开发企业,并已督促企业与您友好协商解决。如确实不能达成一致,你可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认购协议。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

处理对象 市长信箱
处理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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