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1016005 | ||
标 题 |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在我执行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后无理由要追加处罚的问题 | ||
姓 名 | 赵** | ||
手 机 | 133****6319 | ||
身份证号 | 6205**********0056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刘市长您好: 我是天水市的一个小市民,在家歇息了快一年了,实在没收入,就开借了别人公司的一辆面包车跑网约车,跑了十来天就被天水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三对给抓到了,扣了车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处罚措施为扣车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到2024年10月15日并通知三天后去处理,三天后我去了,说交5000元罚款就能把车开走,我都水电费交不起了哪里来的钱交罚款,无奈只能等到一个月后再去取车,期间还把我叫去两回说罚款3000元就能开走车,我一个没收入的实在是没钱就只能等到处罚结束。但是当我等到10月15日再去的时候,给我的说法是罚款必须得交,车不能给我,要不就在扣一个月,要不让我去找局长,局长说不处罚了就让我开走,尊敬的刘市长我是一个升斗小民没错,但是在肆意践踏的时候是不是还是要给一个合适的理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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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经核查,您驾驶甘E0P136小型客车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人员依据《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对您驾驶的甘E0P136小型客车依法采取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现场送达,告知你尽快前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三组依法接受处罚。2024年9月18日,在执法三组当场告知你因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行政处罚5000元的决定,后因你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它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依法从轻处罚,拟处以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10月14日,执法人员以电话形式再次通知你尽快前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三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你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接受处理,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你驾驶的甘E0P136小型客车作出延长扣押期限三十日的决定。2024年10月21日,市执法队电话邀请你参加由市执法队主持召开的信访件讨论会。会上与你共同还原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并对你信访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鉴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为保障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秩序安全稳定,建议尽快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天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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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长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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