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有序,1月8日日下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县应急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长期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及我局在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了当前烟花爆竹经营领域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经营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会议强调,全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是严格遵守许可规定。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在核准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经营过程安全管理。批发企业要确保仓储设施符合标准,严格产品流向登记管理;零售店要严格控制储存量,规范摆放产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周边试放、吸烟、使用明火。
四是确保产品源头合规。必须从正规合法渠道采购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产品。
会议要求,县应急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还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下一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此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要求,压实了责任,为全面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及今后长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