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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18-12-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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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05万元,同期相比四项指标呈“三降一升”趋势,即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80%,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增加2人,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479.45万元,下降99.99%。其中: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05万元。

未发生采矿业、建筑业、商贸制造业、农林牧渔业及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天气逐渐回暖,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加之全国两会正在召开,保安全、保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汲取教训,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去年“2·20”事故为教训,客观分析季节天气因素、经济效益因素以及政治敏感期因素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和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主动、措施上更加严密、落实上更加有力,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系统、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特别是要专门进行一次安全意识的再教育,以典型案例为警钟,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自查自改工作。在复工复产前,重点企业、有复工任务的企业要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敲钟收心,加强培训,分级分行业做好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对安全基础管理、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等重点内容进行全面仔细系统的自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向县区安监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梳理排队,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和部位,都要制定应急预案,重点加强监控。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运输、长途客车、校车、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监管,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中央、省属企业、大型企业、外协(外包)施工队伍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有影响的恶性问题发生。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三要狠抓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各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坚持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安监、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制定复工复产验收方案,明确复工验收前设备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等各项安全标准,严把复工企业复产验收关口,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工企业从现场、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复产验收,验收一个,达标一个,复工一个。特别是要将企业三级教育和新入厂人员及农民工的培训情况作为复工复产的一项重要条件,对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严防企业带病运行。按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验收标准把关不严,批准复工生产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视其事故情节,从严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行业领域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复产复工方案,组织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对照复产复工方案开展一次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通过建立整改责任制,做到制定措施、靠实责任、查明原因,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督导和执法检查。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要结合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实际组织督导组进行全面督查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主要力量聚焦一线,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认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