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9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0.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呈全面上升态势,即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75%,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1.25倍,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5倍,直接经济损失增加0.81万元,上升7.36倍,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
7起生产安全事故均属于道路交通行业。
秦州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下降66.7%,死亡1人,同比下降66.7%,无受伤,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0.06万元,同比下降45.5%,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麦积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同比上升4倍,死亡6人,同比上升6倍,受伤5人,同比上升5倍,直接经济损失0.16万元,同比上升1倍,四项指标全面上升。
秦安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上升1倍,死亡1人,同比上升1倍,无受伤,同比持平,直接经济损失0.6万元,同比上升1倍,四项指标“一持平三上升”。
甘谷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上升1倍,死亡1人,同比上升1倍,受伤1人,同比上升1倍,直接经济损失0.1万元,同比上升1倍,四项指标全面上升。
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辖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全市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要集中力量整治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十大重点安全隐患问题,完成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对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向疑难杂症开刀。
一是全面实施集中攻坚。利用“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直报系统”持续更新“两个清单”,科学谋划防控重大风险、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制度性、根本性对策措施,制定专门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盯紧整改不放松;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通过责任保险加强隐患排查;通过召开协调调度会、部门联席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对问题严重、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退出。
二是持续抓好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市安委办要对各县区亡人及影响较大的事故挂牌督办,对社会影响严重的一般事故提级调查处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团队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使用等相关工作,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上限处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持安全生产全年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坚持面向公众、覆盖全民、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原则,配合省上建设管理应急广播,通过新闻、报纸、微信等平台,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打造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发声器”,全面开展多元化科普活动。
四是切实强化督查考核。开展各行业各层次专项督查检查和“回头看”,通过警示提醒、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倒逼工作落实。有效运用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应付检查、存在侥幸心理的严厉约谈问责,确保全市三年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市安委办决定对3月份在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发生的3起
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相关县区要认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