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三降一持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起,同期相比持平;死亡25人,同期相比减少2人,下降7.4%;受伤4人,同期相比减少10人,下降71.4%;直接经济损失88.72万元,同期相比减少275.4万元,下降75.6%。
(一)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农、林、牧、渔业发生1起坍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0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部上升1倍。
----制造业发生1起触电事故,死亡1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上升1倍。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发生16起道路货物运输事故,死亡18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0.67万元。同比四项指标呈现全面下降趋势,即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5.9%,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21.7%,受伤人数减少9人,下降69.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万元,下降67.6%。其中1起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行业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死亡1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上升1倍。
----公共设施管理业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3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全面上升1倍。
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县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秦州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同比上升14.3%;受伤2人,同比下降33.3%;直接经济损失30.27万元,同比下降82.9%。
2、麦积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其中1起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3.3%;死亡8人,同比下降38.5%;无受伤,同比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0.15万元,同比下降91.2%。
3、秦安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上升1倍;死亡2人,同比上升1倍;无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同比上升1倍。
4、清水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人数2人,同比持平;受伤人数1人,同比上升1倍;直接经济损失48.3万元,同比下降54%。
5、市辖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上升1倍;死亡2人,同比上升1倍;受伤1人,同比上升1倍。
6、武山县共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上升1倍;死亡3人,同比上升1倍;无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
甘谷县、张家川县、天水经开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上半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下降25%;无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即:麦积区“4.14”坍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武山县“6.4”道路交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分析
(一)规律明显。全市发生的21起事故中,1月份发生3起,占总数14%;2月份发生1起,占总数5%;3月份零事故;4月份发生7起(其中1起较大事故),占总数33%;5月份发生6起,占总数29%;6月份发生4起(其中1起较大事故),占总数19%;4月份、5月份复工复产加速推进,出现事故高发态势。
(二)行业集中。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道路货物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分别是76.2%和72%,是影响我市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
(三)领域增多。同期相比,从行业来看,除长期影响我市安全生产主要领域的道路运输行业以外,今年上半年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等领域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从事故类型来看,以道路运输车辆伤害类型为主,增加了触电、坍塌、重物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事故类型。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抓好专项整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在制定好三年行动总体计划和专题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狠抓措施落实,坚持把排查、整改、消除隐患作为关键环节,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导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隐患排查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当前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准备,以防暑降温、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雷击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工业园区、道路交通等行业安全检查,深入生产经营一线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问题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落实防灾措施。入汛以来,全市自然灾害防范形势异常严峻,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各县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地质地震灾害防御,加强暴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部门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灾害防范措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有效、准确开展灾害信息报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效应对。
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