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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情况月报

发布日期:2020-04-08 15:39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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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0.11万元,同期相比四项指标呈全面下降态势,即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63.6%,死亡人数减少12人,受伤人数减少9人,下降9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63.7万元,下降99.9%,3月份实现零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4起生产安全事故皆属于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其中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普通货车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及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目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总体好转,全市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杜绝松懈麻痹思想,绝不能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要把疫情防控抓得更实更严,用更科学的方式,更有效的办法,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强化政治站位,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持统筹协调联动,多管齐下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一体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建立一体化监管防控体系

强化复工复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一体化防控体系,依托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企业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一体化体系,有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类企业要充分依托利用内部现有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机构,整合安保、后勤、物业等有关方面力量,充实形成企业安全防疫(健康)管理体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和防疫(健康)管理工作。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实施一体化监管,做到既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也监督企业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监督企业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

按照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落细落实好“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安全防疫负面清单和防疫安全保障措施清单;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人员体温检测、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分批分散用餐、保持安全距离、场所消毒消杀和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一旦出现员工发热,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及时报告医疗部门、防疫部门进行后续处置。

三、坚持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坚持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更加突出指导服务。各县区、部门要坚决制止系统性、严重性安全缺陷和问题,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要给予技术上的指导,使企业既能尽快复工,又能确保防疫和生产安全。加强危化、非煤矿山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严防聚集性感染;采取网上巡查、电话告知、现场督查、专家指导等方式,开展“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在暂停“三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考试的同时,延期到期合格证,更好地指导企业科学安全复工复产。

 

 

 

 

 

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