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召开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汇报会,对前期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段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孟福荣同志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华同志和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葛彦迪同志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讲话。
会上,各县区对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提出了下一步整治重点和改进措施。
会议要求,各县区一要对整治重点心中有数。按照《方案》要求,紧紧围绕灾情信息报送、救助程序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履职尽责、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等六个方面的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二要对整改要求心中有数。要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的,通过专项整治,杜绝群众身边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三要对整治时限心中有数。要按照实施步骤,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四要对整改结果高度负责。杜绝“说了就是做了”,“做了就是做好了”等形式主义,要用整改结果作为检验“三抓三促”工作成效的契机。
会议强调,各县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专项整治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二要树立问题导向,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要将自查自纠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以问题为导向,以审核、审批程序为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发力整治,确保高质量完成自查整改任务。三要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乡镇、村的指导督查要做到百分之百全覆盖,坚决杜绝为了应付检查搞“重点”、搞“示范”。四要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各项制度、补“短板”、扫“盲区”,堵塞政策漏洞,不断建立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机制,增强救助时效,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