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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督导检查天水救灾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12 10:00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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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2019至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省应急管理厅组成工作组,对今年以来的自然灾害统计情况及冬春救助工作安排情况进行检查督导,10月11日,在天水召开了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救灾股长参加的座谈会。

会上,各县区汇报了今年以来,灾情数据的统计报送情况,冬春救助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省厅工作组听取汇报后,从当前的救灾工作形势、灾情报送工作、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指导,对各县区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就当前做好救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高度重视救灾工作。要应对复杂的自然灾害形势,把救灾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高度重视,备灾报灾。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多汇报,多争取,完善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确保救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时上报各种材料。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准时、规范地上报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评估报告、申请资金报告、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灾情年报,以免全市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申请上报受到影响。

三、规范确定救助对象。要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申请审批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将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

四、加强救助资金管理。要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要按照《天水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程》要求,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救助资金,即县区应急管理局将救助计划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县区财政局将冬春救助资金直接划入代发银行,由代发银行将冬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要按照《天水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三级自然灾害救助档案,完善工作资料,保留工作痕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