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17:30
信息来源: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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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度工作实际,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公开保障机制。调整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相关事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内容研学,结合深化推进“放管服”工作,从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明确领导、责任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做到责任不断、工作不乱。局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教育、网站运营管理工作,将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数量等任务明确到各个科室,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公开手段,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天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设立信息公开专栏,根据组配目录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提供下载服务。做好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更新发布,主动公开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信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局网站发布文件通知、安全警示、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46条,“天水应急”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宣传信息434条;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发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预警信息156期,编写《应急值班信息》74期;及时公布上年度部门决算、人事任免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办理回复政协委员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案14件。完成了“市长信箱”“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理“市长信箱”转办信件1件/次。按照要求调整完善了栏目设置,更新了应急局内设机构和职责,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加大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政务信息报送、网站信息采编、内容更新等督促检查力度,局网站能力建设和信息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局网站日均访问量达60人/次,全年累计访问数接近2万/人次,总浏览量达到50余万/次。

(三)做好解读回应,严格落实公开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建立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机制,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并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对标内容、时限、数量等要求,检查各科室完成信息公开任务情况,适时进行通报督查,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四)优化服务事项,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取消证明事项12项,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5项,编制详实实施清单,及时主动公开发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便民化和“一窗办理”改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2020年,受理政务服务事项63件,按期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群众评价满意率100%。全部实现在线申报和“一网通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12

6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9970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尤其是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性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扩宽公开深度和广度。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把审核关,层层把关,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保障;二是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企业信用信息以及有关应急管理信息的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以“动态发布、互动服务”为宗旨,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提高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工作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