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索引号:tssyjglj/2023-00008 发布机构: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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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承担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守、政务值班、舆情受理传输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类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的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的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市应急局常用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隶属于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 事业编制核定人数15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实有在职职工人数15人,其中属于事业编制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收、支总计各减少6.42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一人,致使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收入合计为22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9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支出为22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2万元,占97%,项目支出5.99万元,占3%,。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2万元,下降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2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退休职工死亡减少一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2万元,下降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8万元,占19.37%,主要用于落实退休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9.82万元,占4.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11.09万元,占5%,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8.02万元,占71.21%,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5.年末结余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9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7.26万元,较上年减少4.81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死亡一人,退休总人数较少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8.66万元,较上增加2.4万元,主要是单位业务量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8.66万元, 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本单位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万元,上升12%,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量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财政资金不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1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95,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财政资金不足。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预算执行率为60%。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从整体情况来看,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决策制度科学、流程规范、执行过程有监督制衡机制,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比较明确,与部门职能比较匹配,预算编制与重点工作任务较为匹配,严格管理使用救灾工作运行费用,确保救灾工作正常运行,各类设施设备得到有效管理维护,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发挥其职能,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正常的开展。经济效益:降低了各生产经营单位因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为企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维护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社会效益: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持续影响:有效促进本质安全性城市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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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应急救援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自评表(1).xlsx11.xlsx】 附件【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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