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索引号:tssyjglj/2023-00010 发布机构: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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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5号)精神,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救援队伍、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市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驻市及市属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市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矿山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法规宣教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规划信息科、开发区分局。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单位2个:其中,天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安全保卫及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理论武装、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发布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市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应急数据管理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指导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五)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火灾预防、扑救,以及火灾事故、水旱灾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六)规划信息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应对、政务公开,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八)矿山安全监管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九)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依法承担工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市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销号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建议意见。 (十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核查、损失评估、灾情统计上报、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十二)法规宣教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准入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负责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指导协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专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 (十三)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派负责开发区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开发区应急预案和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及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39.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1392.31万元减少453.41万元,下降3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减少;2021年有人员退休、死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32.1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3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89万元,占90.71%;项目支出87.26万元,占9.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9.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3.41万元,下降3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减少;2021年有人员退休、死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市应急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6.41万元,下降32.2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已报计划未支付款项。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万元,占8.67%,主要用于落实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完成年初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35.91万元,占3.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47.87万元,占5.1%,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73.92万元,占82.41%,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5.无结余结转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8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48.92万元,较上年减少29.47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死亡的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02.97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疫情影响,单位业务量减少的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2.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1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6万元,水费0.18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20.98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福利费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56.28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2020年无变化。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无变化。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预算执行率为44%。主要原因是有已报计划未支付款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从整体情况来看,市应急局部门决策制度科学、流程规范、执行过程有监督制衡机制,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比较明确,与部门职能比较匹配,预算编制与重点工作任务较为匹配,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经济效益:降低了各生产经营单位因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为企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维护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社会效益: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持续影响:有效促进本质安全性城市建设,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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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决算总表.xls】 附件【2021年度天水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评价明细表.xlsx】 附件【2021年度天水市应急管理局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021年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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