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索引号:19051415L/2019-02572 发布机构: 点击数: |
|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天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全市生产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监督指导好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参与拟定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规章和安全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及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托承办重大事故审批结案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县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和管理工作。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管理使用;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委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天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市安全生产依法实施综合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教育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参与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迟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场所职业卫生状况、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进行执法监察;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监测检验工作进行执法监察;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于2002年3月,为正处独立编制行政机构,加挂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科室8个:即办公室、天水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法规教育科(行政审批改革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编制26人,年末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5人,临时工3人。2009年9月成立天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加挂天水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年末在职人员11人。 二、市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62.7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5.97万元,增长9.2%。主要是落实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养老金原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62.74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55.97万元,增长9.2%,主要是落实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养老金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662.74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55.97万元,增长9.2%,主要是落实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养老金原因。 3.无事业收入。 4.无其他收入。 5.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安监局单位支出为662.7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55.97万元,增长9.2%。其中: 基本支出452.74万元,占68%,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43万元,增长2.2%,主要是落实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养老金原因。 项目支出210万元,占32%,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76万元,增长18%,主要是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救援、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安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2.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7万元,增长9.2%,主要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7万元,增长9.2%,主要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安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2.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7万元,增长9.2%;完成年初预算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议费等支出减少。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18.56万元,占2.8%,主要用于落实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完成年初预算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划转社保局。 2.城乡社区支出0.3万元,占0.05%,主要用于办公费,完成年初预算1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3.87万元,占97.15%,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结转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74万元, 1.人员经费386.62万元,较上年增加1.68万元,主要是落实机关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养老金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66.12万元,较上年减少25.01万元,主要是会议费等支出减少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决算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07万元,下降76.24%;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90.45%,变动原因为:局领导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1.78万元,因经费不够报销了1.61万元,剩余0.17万元在2018年报销。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56.67%,变动原因为:用车次数减少,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1.3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94.12%,变动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委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接待人次34人,较上年减少94.12%,减少1.76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2万元,比 2017年减少25.01万元,降低27.4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划转社保局。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万元。其中,对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进行了绩效自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监管专项自评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绩效自评综述:对天水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自评,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2.1分,等级为“良好”,成效明显。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各项安全生产执法督查,消除了大部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了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治理,提高了各级领导、生产人员及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执行进度有所迟缓。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 【关闭窗口】 |
无障碍阅读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