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9051415L/2019-02571  发布机构:  点击数: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天水市地震局是我市政府主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条例。

2、制定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各级政府拟定地震应急预案,督促检查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害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及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5、管理以地震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督促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6、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8、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20人。现有正式职工25人。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部分公用经费)。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所属事业单位天水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

二、天水市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3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494万元,下降32.39%。其中:主要原因为专用设备采购减少。

1.财政拨款收入334万元,为财政补助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32.39%,主要是2018年退休人员转出及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专用设备采购减少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地震局支出为33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60万元,下降32.39%。其中:

(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6万元,占总支76.46%,比2017年减少46万元,减幅为15.18%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转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日常公用支出为79万元,占总支出20%,比2017年减少114万元,减幅59%,主要原因是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专用设备的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地震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万元,下降32.38%。原因是地震应急专用设备购置减少及退休人员工资转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万元,下降32.38%;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内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万元,占20%,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设备增加。

2.人员经费支出256万元,占76.65%,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完成年初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及退休人员转入人社局。

3.其他资本性支出11万元,占3.35%,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专用设备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6万元,较上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转入人社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9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采购的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0人次0组团0费用,较上年度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人次0费用,较去年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万元,比2017年增加3.39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卫星网络通讯及地震应急视频指挥系统宽度租赁费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37%。共组织对地震台站建设、地震应急排练宣传等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自评得分为100分(或优、良、中、差)。专项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台站建设稳固运行;二是地震应急演练宣传效果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台站宏观监测有待继续加强;二是地震应急宣传继续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宏观监测的培训学习及设备更新;二是扩大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天水市地震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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