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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tssyjglj/2024-00001  发布机构: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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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5号)精神,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救援队伍、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市级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驻市及市属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市际、省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矿山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法规宣教科(政务服务管理科)、规划信息科、开发区分局。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单位2个:其中天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天水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核定编制39名(其中公务员36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36人,工勤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天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 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天水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核定编制20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14人,工勤1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1251.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7.92万元,增长1.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1251.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增加17.92万元,增长1.43%。其中:基本支出1041.68万元,占83.22%;项目支出210万元,占16.78%。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37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48.8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70.17万元;

4. 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支出1019.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1.6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7.92万元,增长1.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基数中增加基础绩效和应急津贴部分。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11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0万元,下降14.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降低。共包含2个项目,其中临聘人员劳务费项目预算26万元,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84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24.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11万元,增长74.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培训次数增多。

5.会议费4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列入会议预算,应急管理工作业务量增加,会议增多。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6.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1.05万元,下降81.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创建节约型机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141.6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6.6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9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21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2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天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天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3.天水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4.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天水市应急管理局绩效目标表 (1).xlsx
附件【天水市应急管理局绩效目标表 (2).xlsx
附件【天水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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