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
| 2021-03-1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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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负责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等相关技术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密切跟踪疫情动态,承担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工作。 (3)承办全市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强制免疫和动物疫病检测工作。承担防疫督查、免疫密度评价、免疫效果检测等工作,确保辖区内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部和省定有关标准。 (4)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制度和防疫规程,建立完备规范的免疫档案。 (5)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疫病预防控制的科普宣传和法规告知。 (6)负责县市区兽医实验室管理,使其具备与职能相符的实验能力,并通过农业部认证。 (7)预防控制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等),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具体负责采集病料并按规定送检,承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及时逐级报告动物疫情,参与动物疫情扑杀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8)重大动物疫情确诊后,协助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分析和追踪调查,提出疫源调查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负责对受威胁区和相关区域开展易感动物强化免疫工作;具体负责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疫情动态。 (9)编制动物疫病预防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参与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 (10)负责全市兽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调拨、管理以及常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以及防疫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供应。 (11)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天水市畜牧兽医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年未,我中心核定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单位实有在职职工人数22名,其中:管理九级职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17名,工勤人员4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1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307.00万元,比2020年305.00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0.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00万元,比2020年305.00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0.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财政配套职业年金与职工统筹部分的工会经费未预算。 2021年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比2020年上年结转19.49万元减少19.49万元,减少100%,原因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307.00万元,比2020年预算325.00万元减少18.00万元,减少5.54%。减少的原因是实施项目减少。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07.00万元,比2020年预算305.00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0.6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财政配套职业年金与职工统筹部分的工会经费未预算。2021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80.7万元,公用经费26.30万元。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19.49万元减少19.49万元,减少100%,原因是:由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21年无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0个,项目资金共计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 3、农林水支出223.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与2020年2.00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2020年预算2.00万元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1.72万元,与2020年1.63万元相比持平。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3.9万元,比2020年18.3万元增加5.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增加编制包干公务费及差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64万元,服务预算1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现有资产总额34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2%;固定资产341.8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8%;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三)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2021年度对部门预算资金307.00万元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涉及市级财政预算资金的100%。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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