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1-09-29 作者: 点击数: |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上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产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畜牧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畜牧渔业标准化建设。 (三)承担全市畜牧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全市畜禽养殖、渔业生产、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情况调度,开展畜牧渔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发布畜(水)产品及畜牧渔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负责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良种推广利用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五)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 (六)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制和疫情监管工作,负责对动物疫情的监控和组织扑灭工作。 (八)组织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实施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渔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畜牧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市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保险和投融资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和渔业行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畜牧渔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渔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隶属于天水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经费收入构成是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截至2020年年末,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后勤工作人员编制2名,实有人数在职人员19人。 我局局机关为行政单位,设有办公室、畜牧水产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管理科、防疫科、计划财务科等7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支总计为523.05万元,比2019年收支总计533.26万元减少10.21万元,减少了1.91%,主要原因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本年度实施上年度项目的规模减小。 2020年度收入合计523.0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83.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48%;年初结转和结余39.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2%; 2020年度支出合计523.05万元,包括:本年支出523.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本年收入为483.71万元,比2019年收入409.62万元增加74.1万元,增加了18.0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83.7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48%,为中央、省、市各级财政当年拨付我局的基本支出补助及项目支出补助。比2019 年度409.61万元增加74.1万元,增加了18.0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由市财政局支出,2020年改为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支出;二是本年度调整目标责任奖发放标准,二项均增加了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省上业务部门直汇给我局的业务补助收入。较2019年度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为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持平。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本年支出523.05万元,比2019年度493.9万元增加29.15万元,增加了5.9%。其中: 基本支出302.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7.87%,比2019 年度223.01万元增加79.7万元,增加了35.73%,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由市财政局支出,2020年改为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列支;二是本年度调整目标责任奖发放标准,二项均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220.3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2.13%,比2019年度270.89万元减少50.55万元,减少了18.66%,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本年度年初结转资金比上年度减少,实施的上年结转项目规模较小;二是本年度项目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减少,实施的当年项目比上年度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523.0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1.17万元减少8.12万元,减少了1.53%,主要原因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本年度实施上年度项目的规模减小。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3.05万元,包括:本年收入483.7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48%;年初结转和结余39.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52%;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3.05万元,包括:本年支出523.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18%,决算数超出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年初预算未包括发放新增人员工资、在职职工涨工资、发放目标责任奖、购房补贴等情况,致使人员经费超出年初预算;2.中央、省级财政拨付给我局的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超出年初预算。比2019年度491.81万元增加31.24万元,增加6.35%,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我局实施市列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比2019年度0万元增加1万元,增加100%,原因是本年度实施了市列科技项目《环保新形势下天水现代畜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08%,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取暖费及公用经费,比 2019 年度决算数14.73万元增加17.07万元,增加115.89%,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由市财政局支出,2020年改为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列支。 3.卫生健康支出6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2.15%,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医疗保险及新冠疫情应急项目支出,比2019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3.57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由市财政局支出,2020年改为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3.57万元;二是2020年新增实施新冠疫情应急项目50万元。 3.农林水支出41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8.42%,主要用于我局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为开展业务工作实施项目方面的支出,比 2019 年度决算数477.08万元减少66.89万元,减少14.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支出项目年初结转资金及当年收入均较上年度减少,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15%,主要用于我局职工住房公积金及退休人员的购房补贴,较上年度0万元增加3.1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市财政局支出,2020年改为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71万元,比2019 年度223.01万元增加79.7万元,增加了35.73%,其中: 1.人员经费270.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 2019年度189.2万元增加81.72万元,增加43.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由市财政局支出,2020年改为下达到本单位,由本单位列支,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二是本年度调整目标责任奖发放标准,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比 2019 年度33.81万元减少2.01万元,减少5.9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办公室取暖费变更为由市财政局统一缴纳,减少了局机关办公室取暖费支出。 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数0.26万元相比减少0.26万元,减少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局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0万元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0万元相比持平。 2020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度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数0.26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等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局机关运行所购买的货物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4.1万元、水电费0.53万元、邮电费1.25万元、物业管理费1.25万元、差旅费0.43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福利费3.07万元。比 2019年16.87万元减少4.2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22020年度办公室取暖费变更为市财政局统一缴纳,减少了局机关办公室取暖费支出。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来看,本年度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较上年均有增加,水电费、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局机关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计的100%,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机关国有资产总额27.44万元,较2019年末的81.18万元减少53.71万元,减少66.2%,主要原因是:1.2020年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快,年末项目全部实施完成,致使流动资产为零;2.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非流动资产净值减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局机关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5.7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93.66%,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车辆1辆,已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形资产1.74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6.34%,主要是正版软件。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局2020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重点评价项目1个,即市级财政畜牧发展专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市级财政畜牧发展专项自评得分为97.7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50.2%。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等方面的支出。
|
||||||||||||
| 【关闭窗口】 |
无障碍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