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渔业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09-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3996644J/2020-04078  发布机构  天水市畜牧畜牧局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公开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渔业的方针政策;

2.编制全市渔业发展规划;

3.监督、检查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和主要水生动物;

4.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依法保护鱼种场以及商品鱼生产基地,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渔业纠纷;

5.发放、查验、吊销养殖使用证和捕捞许可证;

6.依据《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保护的水产资源监督管理,查处违禁水产品;

7.依照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制订我市水生动物防疫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8.指导县区水生动物防疫机构的工作;

9.建立我市疫情报告体系,负责全市疫情调查、收集及上报和通报工作;

10.负责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检疫、现场防疫检疫工作;

11.组织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技术咨询、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相关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天水市渔业工作站隶属于天水市畜牧兽医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

2.人员情况:2019年底我站共有在职职工16人,离退休职工8人。其中2019年8月调入1人,12月退休1人。

二、天水市渔业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渔业工作站收入总计为282.6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269.23万元增加13.41万元,增长4.9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2.59万元,为基本支出收入178.90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0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收入168.42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收入10.48万元,畜牧渔业病虫害控制收入15.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75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资金6.00万元,匙吻鲟引进试验示范项目资金3万元,因公出国经费4.6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总计的99.98%。较2018 年度决算数255.63增加26.98万元,增长10.55%,主要是因业务需要,增加因公出国项目资金4.68万元,增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资金23.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13.60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上级部门相关项目结束。

3.其他收入0.05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05万元。主要是市场监管局拨入0.05万元专利费补助。

4.上年结转和结余23.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上级补助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4.99万元,增长27.63%,主要是财政补助项目渔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尚在实施阶段的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渔业工作站支出277.65为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据298.31减少20.66万元,下降6.93%。其中:

基本支出178.90万元,占64.43%,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12%。原因是: 因工作需要调入1人、3人职称晋升、16人正常晋升、有毒有害津贴提标,人员经费增加 。

项目支出98.74万元,占35.56%,较2018 年度决算数121.39减少22.65万元,下降18.66%,主要是其他农业支出项目减少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渔业工作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96万元,增长10.5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96万元,增长10.55%,原因是: 增加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资金23万元、匙吻鲟引进试验示范项目资金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渔业工作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89万元,下降7.66%;完成年初预算146.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生未纳入预算的中央、省、市级项目支出80.69万元,二是决算中有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4.17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10.63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和匙吻鲟引进试验示范项目支出。比 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 2.13 万元,下降 16.69%,主要原因是池塘生态养殖水质调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结题验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比 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0.78万元,下降 74.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进社保,由社保局发放养老金,财政支付退休费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258.57万元。主要用于天水市渔业工作站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病虫害控制、渔政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支出,比 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44元,下降4.59%,主要原因是其他农业支出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渔业工作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90万元,其中: 农业事业运行基本支出175.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支出3.76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168.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72.90 万元、津贴补贴19.26万元、绩效工资43.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8 万元、退休费 2.99万元、奖励金28.82万元。比 2018年度决算数168.53万元减少0.11万元,下降0.06 %,主要原因是调入1人,3人职务晋升,1人退休。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18万元,其中: 办公费 0.30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 0.40万 元、邮电费 0.12万元、物业管理费 0.51万元、差旅费1.02万元、培训费 0.11 万元、公务招待费 0.44万元、劳务费 0.07万元、工会经费 1.32万元、福利费 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 万元。比 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24.91%,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公用取暖费1.49万元,同时因工资基数增加,相应的工会费和福利费增加。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70万元,决算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4.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追加支出4.68万元,未列入预算。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56万元,增长177.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1人因公出国,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4.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4.68万元。较上年增加4.68万元,增长100%。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1个,共有1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2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44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2.80%,变动原因为:接待人次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2批次,接待人次84人,较上年下降22.80%,减少0.13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 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3)。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无。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市渔业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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