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0-09-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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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 2、负责全市动物屠宰及检验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 3、负责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染疫动物扑杀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 4、负责全市兽药、饲料质量的检测、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全市兽药、饲料使用技术的培训; 5、负责全市动物养殖和屠宰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鉴定及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无公害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认证的技术指导工作。 7、负责完成畜牧局交办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隶属天水市畜牧兽医局,与天水市畜牧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8名,在职人员28名;退休人员19名。 二、天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428.7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28.79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122.02万元,减少22.1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数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3.54万元,主要是省所业务补助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8.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支出为437.1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25.5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7.13万元,减少6.69%,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11.6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80.52万元,减少41.90%,主要是财政项目经费及业务经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8.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7.65万元,下降2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5.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5.75万元,下降43.01%;完成年初预算127.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业务工作量增大。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11.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3万元,主要由于退休人员退休费2月份在社保局发放,本单位有1人离职创业,减少了本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用等。 3.农林水支出40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工作经费,比去年减少84.15万元,主要原因建设项目的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9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9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8.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决算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业务增加,公务用车增多,车辆老化,维修经费增多。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8.74万元,较上年减少0.87万元,减少9.05%。变动原因为:业务减少,减少公务用车量。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007万元,较上年减少1.87万元,减少原因是财务规定无公务接待。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接待人次10人,较上年减少175%,减少了1.87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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