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 | ||||||||||||
| 2024-11-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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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上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产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畜牧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畜牧渔业标准化建设。 (三)承担全市畜牧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全市畜禽养殖、渔业生产、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情况调度,开展畜牧渔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发布畜(水)产品及畜牧渔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负责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良种推广利用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五)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 (六)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制和疫情监管工作,负责对动物疫情的监控和组织扑灭工作。 (八)组织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实施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渔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畜牧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市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保险和投融资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和渔业行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畜牧渔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渔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为隶属于天水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经费收入构成是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截止2022年年末,我局实有人数112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7人,在职非参公事业人员94人,离休人员1人。 我局局机关为行政单位,设有办公室、畜牧水产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管理科、防疫科、计划财务科等7个内设机构。下属4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渔业工作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55.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79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二是本年度上级部门直汇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64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3.98万元,占97.83%;其他收入57.27万元,占2.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63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53万元,占79.04%;项目支出552.41万元,占20.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8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3.13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农林水支出增加;二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3万元,增长3.74%。一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农林水支出增加;二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6.94万元,占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17万元,占10.65%;卫生健康支出93.86万元,占3.63%;农林水支出1999.64万元,占77.39%;住房保障支出138.36万元,占5.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0.8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1%。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3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上年度结转资金及本年度新下达科学技术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2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67万元,支出决算为9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等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包含人员、机构运转及部分项目经费,而决算数中增加了我单位当年下达中央、省级项目经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89万元,下降4.8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因人员退休等导致在职职工人数相较于2022年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畜牧技术推广站较上年减少一笔丧葬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万元,增长33.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人数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导致与人员挂钩的公用经费增加,此外公务员交通补贴等较上年度均有所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基本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196.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9.7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万元,增长196.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9.69万元,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维护费用有所降低。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部门运行所购买的货物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2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一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劳务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精简会议,会议召开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5万元,下降47.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培训召开次数及人数均较上年有所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4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采样、检测、流行病调查等业务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2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村级防疫员报酬补助经费、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1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村级防疫员报酬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执行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区经费支付及时率较低,改进措施是督促各县区在秋防工作完成后随即开展防疫员工作考核,及时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 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表彰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资金因财政库款紧张未及时支付,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同财政部门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支付。 3.“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7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资金因财政库款紧张未及时支付,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同财政部门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支付。 4.“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要求实施使用,完成了项目预定绩效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没有偏离绩效目标现象发生。 5.“‘粮改饲’示范基地良种种子引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X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面完成了项目的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 6.“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面完成了项目的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 7.“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4万元,执行数为13.44万元,完成预算的67.21%。项目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安排执行,没有偏离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加快收贮、试验进程,确保实现全年绩效目标。完成了部分项目指标。的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 8.“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面完成了项目的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 9.“畜牧技术推广站2023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面完成了项目的成本指标、产出指标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 10.“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3.79万元,完成预算的7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实验室试剂采购过程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同财政部门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支付。 11.“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55万元,完成预算的8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三区人才人员差旅补助费用较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同财政部门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支付。 1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该项目实施进展顺利,通过对照试验技术研究成果应用与推广,完成论文发布4篇,试验场安全健康养殖及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节省了育成及育成蛋鸡的时效,节约了成本投入,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3.“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85分。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站渔业资源保护资金26万元于2023年5月底落实到位,预算资金到位率100%。放流活动发生鱼种及组织管理费用共计20.34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0.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资金管理上,我站坚持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符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财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情况;二是放流经济物种放流经检验检疫的批次比例100%,在秦州、麦积2区境内自然水域及湖区放流鱼苗共计135.01万尾,放流后渔政执法巡护次数完成3次,放流区域水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为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县渔业部门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后期保护及跟踪监测力度不够。放流水域是我市境内黄河、长江水系自然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湖库区等,由于受地域偏远、渔业执法队伍人员缺少、监测基础手段落后等条件限制,后期保护及跟踪监测困难,监测效果及监测数据采集不尽人意;二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 增加在放流水域范围内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跟踪监测及打击非法捕捞执法次数,开展放流效果评估,持续关注放流苗种的生存状况及渔业资源增殖情况,提高增殖放流活动绩效。 14.“2023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在资金管理上,我站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成本控制在定额标准内,资金使用符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财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情况;二是引进优质苗种1种,按照我市水域、地域及养殖情况,选定项目示范区开展绿色健康养殖模式示范,总结出了4种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项目区水产养殖经济效益提高20%以上,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减少尾水排放50%;项目实施以来,各示范渔场效益均提高20%以上,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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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市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天水市畜牧兽医局(汇总)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决算公开表(汇总).xlsx】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天水市畜牧兽医局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部门)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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