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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畜牧兽医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
2024-11-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xmj/2024-00034  发布机构  天水市畜牧畜牧局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日期  2024-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上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产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有关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畜牧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畜牧渔业标准化建设。

(三)承担全市畜牧渔业统计工作,组织全市畜禽养殖、渔业生产、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情况调度,开展畜牧渔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发布畜(水)产品及畜牧渔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负责种畜禽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良种推广利用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

(五)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

(六)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制和疫情监管工作,负责对动物疫情的监控和组织扑灭工作。

(八)组织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九)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水生动物病害防控。开展渔政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实施畜牧兽医和渔业方面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畜牧渔业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畜牧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市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保险和投融资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开展畜牧兽医和渔业行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畜牧渔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渔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隶属于天水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经费收入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截止2022年年末,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后勤工作人员编制2名,实有人数在职人员17人。

我局局机关为行政单位,设有办公室、畜牧水产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畜禽废弃物资源利用管理科、防疫科、计划财务科等7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82.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66万元,增长22.43%,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新增其他收入47.27万元,为省畜牧兽医局直汇项目经费;二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农林水支出增加;三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7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24万元,占91.83%;其他收入47.27万元,占8.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94万元,占54.39%;项目支出260.71万元,占45.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3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5.69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农林水支出增加;二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9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农林水支出增加;二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2万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13.35万元,占2.51%;农林水支出453.56万元,占85.38%;住房保障支出24.91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3.63万元,支出决算为5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44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与其挂钩的社保缴费等费用加大。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有人员退休等情况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实际费用少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35万元,支出决算为45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我局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为开展业务工作实施项目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仅包含人员、机构运转及部分项目经费,而决算数中增加了我单位当年下达中央、省级项目经费,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在职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等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5万元,下降13.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人员退休等导致在职职工人数相较于2022年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1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劳务费支出5.88万元,此外公务员交通补贴等较上年度均有所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为畜牧产业化发展项目,项目预算数400万,因当年财政紧张,指标未下达,项目未开展。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局机关运行所购买的货物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2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一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劳务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严格落实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控会议召开次数,导致会议费降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95.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培训次数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3个项目,涉及资金2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应村级防疫员报酬补助经费、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表彰奖励金、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村级防疫员报酬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执行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区经费支付及时率较低,改进措施是督促各县区在秋防工作完成后随即开展防疫员工作考核,及时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

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表彰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资金因财政库款紧张未及时支付,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同财政部部门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支付。

3.“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3.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7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实验室试剂采购过程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改进措施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同财政部门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尽快支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补助经费-民生类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天水市畜牧兽医局(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奖励资金绩效自评.xlsx
附件【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决算公开表(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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