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3-10-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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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负责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密切跟踪疫情动态,承担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工作。 (三)承办全市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具体负责本辖区强制免疫和动物疫病检测工作。承担防疫督查、免疫密度评价、免疫效果检测等工作,确保辖区内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抗体合格率达到农业部和省定有关标准。 (四)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制度和防疫规程,建立完备规范的免疫档案。 (五)负责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对兽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规模养殖场(户)开展疫病预防控制的科普宣传和法规告知。 (六)负责县市区兽医实验室管理,使其具备与职能相符的实验能力,并通过农业部认证。 (七)预防控制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猪蓝耳病、猪瘟等),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具体负责采集病料并按规定送检,承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及时逐级报告动物疫情,参与动物疫情扑杀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八)重大动物疫情确诊后,协助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分析和追踪调查,提出疫源调查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负责对受威胁区和相关区域开展易感动物强化免疫工作;具体负责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疫情动态。 (九)编制动物疫病预防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参与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 (十)负责全市兽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调拨、管理以及常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以及防疫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供应。 (十一)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隶属于天水市畜牧兽医局下属二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截至2022年年末,我中心现有编制22人,1人为周转池编制。实有在职职工23人,离休1人,退休11人。我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疫情测报室、实验室、财务室、后勤室、疫情防控室等6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中心收支总计为513.91万元,比上年度405.31万元增加108.6万元,增加26.7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过渡性奖励金增多,项目资金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6.91万元,比上年度405.31万元增加101.6万元,增加25.07%。 2022年度收入合计513.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3.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2年度支出合计513.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3.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中心本年收入为513.91万元,比上年度405.31万元增加108.6万元,增加了26.79%,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06.91万元,为省、市各级财政当年拨付我中心的基本支出补助及项目支出补助,占本年收入的98.64%,比上年度405.31万元增加101.6万元,增加了2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过渡性奖励金增多。 2、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比上年度0万元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疫控中心拨付的省级动物疫病防治员代表队集训费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中心本年支出513.91万元,比上年度405.31万元增加108.6万元,增加了26.79%,其中: 1.基本支出450.11万元,较上年358.94万元增加91.17万元,增加2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63.8万元,较上年46.37万元增加17.43万元,增加37.59%,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经费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为506.9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5.31万元增加101.6万元,增加25.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过渡性奖励金增多,项目资金增多。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6.9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506.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06.91万元,包括:本年支出506.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7.93万元的141.62%,决算数超出预算数148.98万元,差异率41.62%,主要原因是:过渡性奖励金、省级、市级项目收入未纳入预算;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2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95%,主要用于我中心省级、市市级科技项目的实施。比2021年度决算数12.31万元增加9.45万元,增加76.77%,主要原因是去年有一个省级科技项目的实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2.78%,主要用于我中心职工养老保险、离休人员抚恤金、退休人员取暖费及公用经费等,比 2021年度决算数47.55万元增加17.23万元,增加36.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金等社保缴费增多,离休人员抚恤金增多。 3、卫生健康支出1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41%,主要用于我中心职工医疗保险,比上年度16.57万元增加0.72万元,增加4.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上涨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38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6.46%,主要用于我中心人员经费、以及为开展业务工作实施项目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度决算数308.34万元增加79.25万元,增加了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过渡性奖励金增多,项目资金增多:。 5、住房保障支出2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4%,主要用于支付我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较上年度20.55万元增加1.94万元,增加9.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职务晋升、正常晋升原因引起公积金缴存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11万元,比上年度358.94万元增加91.17万元,增加了25.4%,其中: 1、人员经费42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采暖补贴。比上年度335.99万元增加91.52万元,增加27.24%,主要原因是过渡性奖励金增多及工资调标。 2、日常公用经费2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比上年22.95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少1.4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计的100%,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电脑及桌椅。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国有资产总额242.05万元,较上年资产299.53万元减少57.48万元,减少19.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提折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中心流动资产37.15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15.35%,固定资产204.89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84.65%,其中:房屋面积954.53平方米。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形资产0万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中心“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0万元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上年度0万元相比持平。 2022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万元,决算数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比上年度减少0.21万元,减少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车辆使用次数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本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数0万元相比持平。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重点评价项目1个,即市级财政畜牧发展专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2年市级财政畜牧发展专项自评得分为89.1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的22.49%。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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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天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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