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好我市粮改饲项目工作,在市畜牧局的统一安排下,6月下旬,天水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组织人员对各县区粮改饲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人员深入武山县通济牧业有限公司、甘谷县三合牛场、麦积区春雨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3家养殖场、合作社、饲草种收贮企业,现场查看青贮饲料品质及生产加工能力,并与县区及养殖场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查阅2020年粮改饲项目实施资料,了解2021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我市粮改饲项目涉及张家川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州区、麦积区5县区,各县项目实施整体较好,项目资料完整,收贮台账记录清晰完整。但也有个别收贮企业青贮饲料品质一般,青贮玉米主要是从种植农户收购,青贮时效性难以掌控,从开始青贮到青贮池封窖历时太长,存在封窖前雨水进入、青贮窖饲料压实不均匀,造成了二次发酵,导致青贮饲料品质下降。
调研组指出,项目实施县区要对2020年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全株玉米(苜蓿)青贮饲料质量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县区确定2家参与粮改饲工作的单位,尽快完成全株玉米青贮饲料样品抽样送检工作,送检品质较差的企业要查找原因,县区技术人员也要加大青贮技术指导工作力度,结合县区自查和督查中指出的问题,归纳总结,引以为戒,为2021年粮改饲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2021年,我市争取到粮改饲项目资金2325万元,其中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87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0万元,用于我市全株饲用玉米收贮补助和张家川县粮改饲种收贮用集成技术示范推广。麦积等县区已制定了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大部分县区正在核实确定实施主体。调研组要求,项目县区一定要吃透粮改饲项目实施政策精神,严格按照省上项目方案要求,制定县区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实施主体生产能力要与项目任务相匹配,采取先贮后补的方式,项目验收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应补尽补,不符合条件的决不发放补助资金,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拉动效应,提高种养殖效益。同时,在责任书签订、公示、资金发放、种收贮合同等相关档案资料建立上,要更加规范完善,更加符合项目实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