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水市严格按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四化”措施,全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是合理布局,绿色化发展。根据各县区产业发展优势,制定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划、实施方案,统筹畜禽粪污排放量和土地承载力,落实养殖场生态消纳用地,实现以地定养、种养循环。严格按照用地、环保和防疫要求,对新建规模养殖场选址进行全程监管和指导,督促远离村庄和居民聚集区,原则上选择在果园、蔬菜等种植集中区或果蔬产业带上建设,推进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就地消纳,促进农牧绿色循环发展、提质增效。在禁养区内严格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经营性规模畜禽养殖场。
二是源头治理,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测评估工作,重点对生猪、肉牛、蛋鸡等主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坚持“一场一策”原则,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置设施装备。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已有规模养殖场或改扩建养殖场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设施装备进行标准化改造。
三是种养结合,生态化建设。将种养结合、循环发展作为畜牧、果品、蔬菜三大产业共同提质增效、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战略措施,积极引导建立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循环绿色发展机制,创建绿色、有机品牌,提高种植养殖效益,促进现代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把还田利用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要渠道,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监督管理责任,宣传引导广大养殖场户主动将畜禽粪污输送到自家田间地头堆积、发酵、还田,实现散养畜禽粪污在村内循环利用,建好地力提升“加油站”。鼓励规模养殖场户坚持“以地定畜,畜地平衡”原则,流转足够的消纳粪污土地。
四是分类管理,常态化监管。按照养殖规模实施畜禽养殖场户分类管理,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体系,建立巡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认真落实《加快推进全市畜牧业扩量增效的实施意见》《天水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粪污资源追溯体系,加快提升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监管水平,统筹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