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实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8月24日,市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邢喜生带领局法规科、市疫控中心和县区相关站所负责同志,对城区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天水张杰动物医院、秦州区天任宠物门诊、秦州区爱牧宠物诊所、麦积区友佳宠物诊所、梁子宠物诊所、武大夫宠物诊所等6家城区动物诊疗机构,现场查看了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硬件资质、接种流程和标识标志、疫苗购进和储存,废弃物回收、台账资料建立和安全生产等情况,现场发放了《动物诊疗机构告知书》和《狂犬病免疫知识问答》,与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动物诊疗机构承诺书》,对存在的台账建立、兽药管理等问题出具了《监督检查记录表》,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检查组要求,动物诊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动物诊疗行为,做好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接种流程,公示收费标准,张贴监督举报方式,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接种工作有效开展;要不断加强疫苗、兽用处方药和严管药品等兽药管理,严把进货源头,规范保存条件,落实分类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生产安全。

自《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市县两级畜牧部门不断加强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监管,逐步建立工作机制和各种台账,严格落实周报告、月督查制度,着力加强狂犬病免疫接种宣传告知,先后印制下发了《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标识牌》《狂犬病免疫证》《动物诊疗机构告知书》《动物诊疗机构承诺书》《狂犬病免疫知识问答》《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登记本》《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等1万余册本,进一步明确动物诊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广泛宣传狂犬病免疫相关知识,详细登记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情况,全面规范全市动物诊疗行为,确保全市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