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由市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全市畜禽屠宰厂和部分养殖场开展了专项检查。

在屠宰环节,检查组深入全市7家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了3家改造提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详细了解了2家新投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市场经营状况,全面核查了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官方兽医履行检疫监督职责情况。同时,检查组还对部分县区规范屠宰行业秩序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县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肉品安全有效供给。
在养殖环节,检查组结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对全市14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检查。重点围绕兽药残留超标和违禁物质使用风险,全面检查了兽药仓库管理、饲料及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认真核对了兽药采购记录、动物诊疗档案,督促养殖场严格落实休药期、处方药等制度,规范记录养殖档案,科学合理使用兽药,严禁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逐户指导安装了“政务通”APP,引导通过扫描二维码辨别产品真伪,有效提升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畜禽养殖和屠宰环节各类风险隐患。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和违禁添加抽样检测力度,做好预警监测。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禁添加、假冒伪劣、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主体严守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全力确保“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