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甘肃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县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8 09:12
信息来源: 甘肃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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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召开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遴选评审暨启动会议的通知》(甘农农函〔2021〕17号)要求,甘肃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县为12个。我厅于2021年6月1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申报县区进行了评审答辩。经综合评价,拟推荐金川区、甘州区、凉州区、靖远县、会宁县、庄浪县、广河县、宁县、西峰区、武山县、武都区、夏河县等12个县区为甘肃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县区。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1年6月11日—6月18日 

  对上述拟推荐实施县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公示期结束前向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受理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电话:0931—8179213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电话:0931—817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