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
保障疫情期间畜牧业产销秩序的提醒函
各县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近期,我市部分县区受疫情影响,出现饲料和畜产品等生产生活资料运销不畅现象,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畜牧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保障产销秩序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产业发展秩序把控,注重饲料、种畜禽与畜产品运销环节,为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排忧解难、做好服务。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和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二、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强化与县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的沟通协调,主动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及乡镇政府沟通和协作,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畜禽产品和生产、防疫物资的运输车辆及时有序通行,及时协调解决封存堵路、无理由劝返等问题,确保饲料不断供、产品不积压,保障产销秩序顺畅。
三、密切关注,适时调度。密切关注畜牧业产销形势,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产业运行监测调度机制,实行旬报告制度,及时调度畜禽生产供应、产销运行情况,加强分析预警,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养殖企业积极应对,保持生产节奏,及时办理通行手续,维持畜牧业平稳发展。
四、完善机制,加强值守。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守机制,同时公布联系电话,及时协调解决交通通行和运输问题,全力维护畜禽生产正常产销秩序。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