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2-25 09:20
信息来源: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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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建立健全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行为,我们起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见附件)。请你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讨论研究,阅提意见,并于2019年2月25日前反馈我们。

  谢谢支持!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联系人:财政部资产管理司               于跃

  68552416(含传真)

  jgzcc2015@sina.com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李世武

  59193169  59193119(传真)

  zyhzc@agri.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

附件:关于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