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5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完成今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任务,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改善境内水域生态环境,拟定于2025年8月至10月在我市境内自然水域、湖库、塘坝等开展2025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将第二批经济物种鲢鱼、鳙鱼放流活动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放流时间
自2025年8月21日(遇雨顺延)开始,至2025年9月20日期间。
二、放流地点及数量
放流县区 | 品种及数量(≥万尾) | 规格 |
合计 | 鲢鱼 | 鳙鱼 |
秦州区 | 45 | 35 | 10 | ≥10CM |
麦积区 | 45 | 35 | 10 |
清水县 | 30 | 20 | 10 |
武山县 | 25 | 20 | 5 |
|
甘谷县 | 20 | 15 | 5 |
| 165 | 125 | 40 | ≥10CM |
三、主办单位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四、公示期
2025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届时将邀请电视台、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和群众参加,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联系电话:0938-8214829 8214260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