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间,我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3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
一、执法人员未发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药物的行为。
二、执法人员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0931-8179139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