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15:46
信息来源: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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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0年度天水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 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水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0〕107号),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营造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畜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认真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着眼服务型机关建设,围绕畜牧业重点项目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粮改饲”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等一系列工作,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促进了畜牧兽医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对拟公开的内容经有关科室和局领导进行审查后,才能在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制度,将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内容、数据均准确无误,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上级部门通报或群众投诉的情况。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继续强化“天水市畜牧兽医局”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开设畜牧要闻、行业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及时发布畜牧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粮改饲”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行业动态信息,宣传我市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及成就,交流畜牧业发展经验,为全市畜牧产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宣传作用。全年在天水市畜牧兽医局网站发布信息2694多条,给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85条,采用44条,天水在线发布信息75条,天天天水网发布信息32条。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天水微畜牧”推送各类信息450条。

(三)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人事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在今年2月下旬在天水市畜牧兽医局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在9月份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对单位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说明,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说明详尽。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天水市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实施意见》,在2020年在3名同志职级晋升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汇报衔接,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在局机关进行张榜公示。

(四)扩大公开方式。从今年8月底开始,我局编印《天水畜牧简报》作为单位专门信息公开简报,积极发布畜牧业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经验分析和工作动态等各类综合信息。在做好信息发布的同时,严格控制简报报送范围,截止2020年12月28日,共编印简报信息28期49条。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及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接到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内容涉及畜牧产业发展、粮改饲、冷水鱼发展等方面。所有建议和提案于10月下旬全部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并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开发布。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我局141项权责清单由市编办统一公布后,在天水市畜牧兽医局网站进行及时转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6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全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数量均待提高。2021年,我局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充实信息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等方面,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