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4-03-1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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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新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自发式野外放生乱象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责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天水湖作为我市重要景观和藉河流域重要的鱼类栖息地,对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品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改善湖区水质状况,从2008年开始,我市渔业部门和天水湖管理处每年有组织地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为规范民间水生生物放生活动,促进放生活动依法、规范、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对增殖放流物种名称、规格、数量、放流地点等信息进行公示,并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监督,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3年来,我市累计投放各类鱼苗2000多万尾,为确保放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我市各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在放流后积极开展渔政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和巡护,严厉打击电、毒、炸等人为破坏行为,严防放流后的物种遭到人为损害和损失。 同时我局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增殖放流科普宣传4次以上,展出了40多种我国分布的主要淡水鱼类图片、不可放流的物种、渔业法律法规、禁渔执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成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宣传资料15000多份,引导更多社会群体参与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通过持续增殖放流,全市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得到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得到进一步维护。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取缔非法放生宗教团体和打击放生“黑色产业链”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与市民宗委、市林草局等单位积极协调联系,加大对非法发生宗教团体和放生“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同时,我市出台了《关于天水湖民间放生水生生物的通知》,规范开展增殖放流,通过设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加大宣传和执法监管,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继续关注全市畜牧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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