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 ||||||||||||
| 2023-09-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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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亚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扶持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要求,以麦积区、武山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为契机,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微生物发酵”“种养循环”“粪污堆肥腐熟还田”的模式,建立畜禽粪污还田长效机制,对全市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等多元化利用。 一是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水平。鼓励支持大中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和沼气工程等设施、中小规模养殖场按照配备堆粪场、粪污储存池、干湿分离机等设施,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确保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提高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能力。 二是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近年来,争取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3个,集中打造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促进畜禽粪污变废为宝,全市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80% 以上。 三是推动种养循环发展。制定印发了《天水市2023年粮改饲实施方案》,引导建立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机制,形成“养殖—粪污—种植”循环产业链条,实现种养一体化,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打造市级种养结合点11个,419家规模养殖场实现了“畜果”“畜菜”有机循环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继续关注全市畜牧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3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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