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23-09-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xmj/2023-00002  发布机构  天水市畜牧畜牧局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日期  2023-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巩秀珍、胡雲、胡连兴、余力强、石紫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麦积区畜禽粪便腐热熟处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主动与麦积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畜禽粪便处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要求,坚持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畜牧兽医重点工作来抓,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突出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科技推广,狠抓试点示范,不断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3个,建成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181个,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9%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二、关于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切实履行畜禽养殖场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县畜牧兽医等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从严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同步建立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解决好粪污治理问题。二是强化宣传指导。加大环保政策宣传,先后举办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培训100余期,培训养殖户2.4万余人次,发放“天水市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告知书”等资料3万余份。与养殖场户签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诺书》,鼓励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推动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三是加强监管指导。落实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职责,按照“早发现、堵源头、细排查、严整改”的要求,完善网格化日常监管制度,采取定期、不定期监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联合生态环保部门进行执法处理,先后为2家养殖场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为152家养殖场办理了环境影响备案等手续。

  (二)关于粪便处置设施不完备问题。

  一是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水平。鼓励支持大中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加工和沼气工程等设施、中小规模养殖场按照配备堆粪场、粪污储存池、干湿分离机等设施,将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同步推进,确保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提高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能力。二是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今年以来,争取中央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1个,投资5330万元在麦积区95家畜禽养殖场(户)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工程,集中打造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促进畜禽粪污变废为宝。三是推动种养循环发展。制定印发了《天水市2023年粮改饲实施方案》,引导建立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机制,形成“养殖—粪污—种植”循环产业链条,实现种养一体化,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打造市级种养结合点11个,419家规模养殖场实现了“畜果”“畜菜”有机循环发展。

  (三)关于养户资金投入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畜牧业扩量增效的实施意见》《天水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市级财政列支260万元畜牧专项资金用于畜牧产业发展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奖补,不断提高养殖企业和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二是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创新担保机制,重点支持循环种养养殖企业和粪污治理企业,优先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解决畜禽养殖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强化项目支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用于扶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厂、种养循环农业园、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开展有机肥推广等,全市建成有机肥生产企业12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有效运营模式,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充分调动养殖企业的积极性,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加强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构建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条,引导鼓励养殖企业走综合利用的路子,促进畜禽养殖污染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完善治污补贴机制。建议加大对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的扶持力度,采取政府奖补、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等方式,提高养殖场建设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积极性。对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收集储运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进行补助,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对畜禽粪污加工处理企业增加粪污转运设备、加工车间等畜禽废弃物处理设备予以补贴,督促规模养殖场户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修建,并保证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粪污利用实效。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对于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联系人:董 瑞  联系电话:82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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