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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 ||||||||||||
| 2025-07-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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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保生、李小珍、陈文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肉类品全链条检疫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动物检疫监督基本情况 (一)职能划转情况。根据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职能划转到市畜牧兽医局,动物检疫职能属于行政职能,一并划转到局机关,在市畜牧兽医局“三定方案”中明确“组织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各县区承担行政职能的原县区畜牧兽医局已变更为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为县区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全部划转县区农业农村局。张家川县于2024年5月成立了动物检疫工作站,隶属于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全部合并到了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动物检疫职能相应由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二)人员情况。市级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由我局防疫科负责,有工作人员2名(均为借调)。原天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目前有在职职工27人,受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工作委派,天水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继续承担全市动物检疫监督等工作。全市共有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13个,三权都归乡镇所有,县区负责业务指导。全市共有官方兽医总360人,在职在岗360人,清理退休或调离动物检疫岗位人数102人,具备B证出证资格294人,实际在岗从事检疫工作294人。 二、动物检疫监督职能履行情况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印发《天水市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全力排查官方兽医队伍,全面提高检疫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厘清部门间工作职能,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排查我市官方兽医队伍发现并整改问题10个,警示提醒并责令改正官方兽医30人,通报批评1人,暂停检疫出证权限1人;排查动物检疫监督问题4个,畜禽屠宰监督管理问题2个,均已整改到位。 (一)建立动物检疫与监督执法联动机制。根据天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整治制销假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我局按照职责定位,积极同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加强了信息沟通,定期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同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与监督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甘农医发〔2024〕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农业综合执法衔接,健全案件移送、协调会商、执法协助和争议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动物检疫违法行为。指导督促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动物检疫职能机构)发现涉嫌违法线索,要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通过复印、拍照、录像、系统调取等方式,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立即(不得超过3日)移交农业综合执法队,并建立违法线索移交台账。同时要求各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裁量标准进行办理,建立违法线索处理台账。 (二)强化屠宰检疫监管。近年来,我局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动物检疫监督不定期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辖区内的官方兽医,承运人(单位)、运输车辆(主体)备案三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电子出证系统的培训,提高官方兽医关联率,及时上报总结。同时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屠宰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对秦州、麦积、甘谷、秦安、武山、张家川等5个县区招商引资新建及拟新建屠宰场,积极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开展选址、规划工作,随着这些现代化屠宰加工厂的相继启运,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工艺和水平将得到较大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官方兽医摸底、补充、管理工作,增补88名、注销不在岗和退休官方兽医102名。聚焦检疫技术规程、无纸化出证、落地报告操作等内容,组织开展了新增官方兽医培训1期、警示教育1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立和落实动物检疫监督智慧监管机制,多途径、多方式、全方位宣传兽医云平台操作流程,全面实现动物B无纸化出证,采集养殖场户基础信息5101家、屠宰场6家,实现了动物检疫信息一键带入的“菜单式”管理。完善动物检疫五个管理系统,坚持动物产地信息月报制度,对全市84名动物贩运人员情况及车辆进行备案登记。 (四)积极推广无纸化出证,提升检疫质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动物检疫工作水平,市动物卫生技术工作站在日常下乡检查的同时,根据各县区无纸化出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督导培训活动。各县区、部分乡镇的官方兽医、部分养殖场户、屠宰场负责人以及承运人等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加强对动物贩运人员的管理,秦州、武山、甘谷等县区对动物贩运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实现持证上岗,规范了动物贩运行为。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经依法查处过的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及时组织各乡镇对运输生猪的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对车辆的各种手续进行查验、审定,审定合格的发放农业农村工作部统一格式的备案登记表,随车同行,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入。通过筛选,我市对186辆生猪运输车辆进行了备案,规范了生猪车辆运输行为,解决了“活猪到处运,病毒跟着走”的问题,有效防范了非洲猪瘟疫情传入传播。 (五)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生猪、牛羊、禽类产品出具当批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酮体上加盖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对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以及分割、包装的畜产品没有加盖动物检疫标志的禁止上市交易。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继续关注全市畜牧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14829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5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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