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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 ||||||||||||
| 2024-09-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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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凤琴、汪小慧、张建龙、马国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成立县级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机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在《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能的机构,无论其机构如何设置、名称如何表述,均属于《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法赋予的相应职责。2019年机构改革,除武山县保留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外,其余县区虽然均撤销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但将动物检疫职能均划转到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或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这些机构赋有动物卫生监督职能,属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为进一步解决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短缺、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天水市畜牧兽医局联合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天水市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天牧医发〔2023〕98号)文件,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职责,规定了县区和乡镇从事检疫和执法人数和专业技术人员(官方兽医)占比,全力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细化了工作措施,理清了工作职责、强化了工作力量,保障了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张家川县还成立了动物检疫工作站,隶属于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主要负责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全面加强了县内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继续关注全市畜牧业的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14829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 2024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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